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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 你需要了解这些常识

    作者:Admin 日期:2020-10-22 点击:1654

    QQ截图20201022092311.jpg


    近日


    部分异地机动车驾驶人


    在平台留言咨询


    驾驶证转入如何办理?



    根据驾驶证的不同类型


    以及是否存在记分


    驾驶证转入的办理方式也不相同


    今天就来学习一下


    “驾驶证转入”的相关知识吧!


    法 律 依 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为何建议将驾驶证转入居住地?

    根据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明确: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自主选择在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参加满分教育,选择任意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举例说明

    假设某驾驶人持有核发地为保定的驾驶证,但工作和居住都在石家庄,因出差在山西省太原市产生交通违法记满12分,此当事人要么在山西省任意地市、要么回保定参加满分教育,这样无形中给当事人增加了往返的成本。


    为此,建议驾驶人将驾驶证迁入到居住地。


    转入时是否需要体检?

    如果驾驶证进入换证期(有效期满前90日内),办理转入业务前需要体检。


    (查询驾驶人体检点明细点这里)


    如果未进入换证期,则无需体检。


    特别提示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不能办理转入业务。


    “转入业务”如何办理?


    驾驶人分类


    第一类:驾驶证为正常状态且不存在交通违法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直接携带资料办理业务即可。



    第二类:在本记分周期记1-8分的A、B类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应先完成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再办理“转入”业务。


    (查询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点这里)



    第三类:在本记分周期记9-11分的A、B类驾驶人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其他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应在转入地交警大队完成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后,再办理“转入”业务。


    (查询审验教育现场学习流程点这里) 



    携带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两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如需代办,还应携带:


    ◇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市级车管分所、各县(市)车管所


    注:车管一分所因搬迁10月20日-25日暂停办理业务,10月26日(下周一)恢复正常办公。



    办理流程


    资料审核


    业务受理



    缴费制证



    近日


    部分异地机动车驾驶人


    在平台留言咨询


    驾驶证转入如何办理?


    根据驾驶证的不同类型


    以及是否存在记分


    驾驶证转入的办理方式也不相同


    今天就来学习一下


    “驾驶证转入”的相关知识吧!


    法 律 依 据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为何建议将驾驶证转入居住地?

    根据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公安交管6项新措施》明确:驾驶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自主选择在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参加满分教育,选择任意地方参加审验教育。


    举例说明


    假设某驾驶人持有核发地为保定的驾驶证,但工作和居住都在石家庄,因出差在山西省太原市产生交通违法记满12分,此当事人要么在山西省任意地市、要么回保定参加满分教育,这样无形中给当事人增加了往返的成本。


    为此,建议驾驶人将驾驶证迁入到居住地。



    转入时是否需要体检?


    如果驾驶证进入换证期(有效期满前90日内),办理转入业务前需要体检。


    (查询驾驶人体检点明细点这里)


    如果未进入换证期,则无需体检。


    特别提示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的,不能办理转入业务。



    “转入业务”如何办理?


    驾驶人分类


    第一类:驾驶证为正常状态且不存在交通违法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直接携带资料办理业务即可。



    第二类:在本记分周期记1-8分的A、B类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应先完成审验教育网络学习,再办理“转入”业务。


    (查询审验教育网络学习流程点这里)



    第三类:在本记分周期记9-11分的A、B类驾驶人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其他驾驶人。


    ◇ 此类驾驶人应在转入地交警大队完成审验教育现场学习后,再办理“转入”业务。


    (查询审验教育现场学习流程点这里) 



    携带资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两张白底一寸免冠照片


    如需代办,还应携带:


    ◇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办理地点


    市级车管分所、各县(市)车管所


    注:车管一分所因搬迁10月20日-25日暂停办理业务,10月26日(下周一)恢复正常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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