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号牌号码互换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辆机动车属于同一号牌种类;
两辆机动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两辆机动车在同一辖区车辆管理所登记。
机动车号牌互换所需材料:
1. 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互换的两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 互换的两辆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 互换的两辆机动车号牌;
5. 互换的两辆机动车标准照片(提供车身左前方45°照片,或开车至车管所查验区现场拍照)。
办理流程:
两辆车同时到车管所,拆下车牌,拍照。(如两辆车无法同时到现场,请携带:两辆车未悬挂号牌的照片、两辆车的车牌及上述证明材料办理业务。)
受理窗口办理互换号牌业务、更换行驶证、签注登记证书。
温馨提示:
1、此业务无需查验车辆。
2、互换的两辆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以互换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牌号码。